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3人)
2021-12-14 09:57 分享到:
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南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20年度南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南城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6月30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含)。但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6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6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祥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即可报考。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但南城县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在编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须在笔试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部分基层职位仅面向南城县户籍或生源招考的,具体要求为:南城县户籍或生源招考是指2020年6月30日(含)为南城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南城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我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2018年6月-2020年9月)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00至5月14日下午5:00。报名网站为南城县人民政府网,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城县人民政府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需改报考生要按规定进行改报。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城县人民政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关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告。《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与抚州市本级同日)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南城县。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综合为一套试卷进行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入围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南城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招聘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拟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南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一直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6.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65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65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聘用人员享受正式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南城县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职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监督电话: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组0794-7254548
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n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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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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