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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启事

2024-01-04 08:59 分享到: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22名。

一、招聘岗位

岗位

岗位需求

计划

专职辅导员1

1.专业不限

2.入住学生宿舍并承担住楼辅导员工作

7

专职辅导员2

1.理工类专业

2.入住男生宿舍并承担住楼辅导员工作

11

专职辅导员3

1.经管类专业

2.入住男生宿舍并承担住楼辅导员工作

2

专职辅导员4

1.医学、思政教育相关专业

2.入住学生宿舍并承担住楼辅导员工作

2

  

22

二、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与调查研究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优秀的文字功底,较高的外语及计算机水平。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及相关知识,具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的能力。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习期间表现优秀,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有工作经历者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证书时间为准)。

5.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1994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招1991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6.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招用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1系统报名,请于2024年1月15日中午12:00前登录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employment.hust.edu.cn/

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2)本人简历;

(3)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请确认所填简历信息真实、完整、无误,简历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简历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因报名信息或材料不实或不完整,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3.学校考核:

分岗位考核。考核分为笔试、面试。

学校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一定比例入围面试。最低入围分数出现多人并列时,相应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综合考虑报名情况、结合工作要求等,按一定比例确定每类岗位用人单位考察人选。

4.心理测评:学校统一组织用人单位考察人选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作为确定拟招人员的参考依据。

5.用人单位考察:

在本岗位类别内,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双向选择。

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在招聘计划内确定拟招人员,并向学校提交拟招人员名单。各用人单位公示拟招人员名单及排序,时间不少于3天。

6.拟招人员报学校审议,通过后学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办理进校报批手续。拟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

7.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的3个月内,在职人员应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的3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加强学校思政队伍建设,辅导员以事业编制引进,聘期结束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凡与华中科技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人事处:http://hr.hust.edu.cn/

人才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

4.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5.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6.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

人事处: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联系邮箱:zp@hust.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赵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8

7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career.nankai.edu.cn/correcruit/content/id/96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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