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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平市2021年公开招聘200名幼儿教师公告

2021-09-06 14:16 分享到: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公开招聘200名幼儿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邹平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6.严格“持证上岗”,所有应聘人员须在9月6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邹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9月6日9:00—9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 2021年9月6日11:00—9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9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年),“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 2021年9月6日11:00—9月12日12︰00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2021年9月6日11:00—9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相关笔试、面试等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邹平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9月12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zpjyrsg@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当天致电0543-4268073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5。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知识及《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幼教法规、纲领性知识。

  本次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办幼儿园招聘的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其他

  请仔细阅读《2021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疫情告知书》(附件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0543-4268073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

  附件1:邹平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附件2:邹平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1年邹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疫情告知书

  附件5:邹平市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应聘须知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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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zprc.com/Article/Detail?Id=4bf3d328-d84a-46b3-8cbb-8229f984b3a2&ClassId=186&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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